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

開放,將我們帶向何方(一)不開放就沒法壟斷



◎開放是網際網路的基因

開放與自由本是網際網路天性,這特性被當年制定底層通訊技術架構的人們深深烙印在基因裡,即分散式架構。雖然這帶來一些負面,例如網路安全或垃圾郵件問題,但既然是基因,就注定只能繼續走下去。違背此特性而建立的網際網路商業體,將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。

十年前,網際網路對於傳統商業世界中已習以為常的壟斷,造成嚴重挑戰,特別是需要高度資本集中的媒體產業,網際網路彷彿打開了一個口。開放,結合更多的內容合作夥伴;免費,快速大量吸引用戶進來。網路公司的人們意識到,唯有不斷開放自己才能變成更大。

由於網際網路的經濟型態是規模經濟,因此「變得更大」是一種無可避免的內在壓力。唯有在用戶規模及流量規模上更大,邊際成本才會驟減。而快速變大的方法,除了張開雙手結合更多夥伴之外,就是免費。在網際網路的前十年裡,這兩招一直管用。

現在,Web 2.0 的時代迎來了第三招,人際網絡。透過類似傳銷的方式,以人帶人,社交網絡服務快速取得巨量用戶數。然而,成長的壓力從來就沒有停過,順著網際網路的自由基因,知名社交網絡公司很自然的尋找出解決方法,那就是開放平台與開放個人資料。

◎不開放就沒法壟斷

很弔詭是嗎?要在網際網路上造成壟斷的唯一方法,就是開放。在傳統的商業世界裡,企業在跑馬圈地之後就把商業帝國的圍牆建立起來,築高競爭的壁壘。當然,Yahoo!等第一代網際網路公司在發展起來以後,也免不了形成新的壟斷,似乎是歷史的宿命。

若能持續這種壟斷,Yahoo!是根本沒有必要推行開放策略的(Yahoo! Open Strategy)。有本事壟斷的人為什麼要開放?然而,Google出來了,接下去MySpace和Facebook 出來了。新的商業力量不斷革去老商業力量的命,而且只有在網際網路上,這種革新速度飛快得驚人。

開放本身就是網際網路的基因,因為分散式的架構是很難壟斷的。網際網路公司有必須不斷變大的壓力,然而,築一道牆把自己圍起來是有害於變大的,因為再強的網際網路公司自身網站都不可能壟斷全世界的流量,因為最大量的流量在自己的網站以外。

更有甚者,後起之秀會運用開放力量對既有成功者造成威脅。Google最成功的產品之一,是無所不在的Adsense ;而Facebook率先開放平台,MySpace 率先開放用戶資料,都讓Yahoo!以及Google同感震動。更加的開放,變成一種強大的競爭手段。

◎技術變革是重要推手

第一代網際網路所聚合並開放的是媒體內容,以Yahoo!等入口網站為代表,涉及版權,內容交易與大眾傳播型態變遷等議題。第二代網際網路所聚合並開放的是人際關係,以MySpace 等社交網絡服務為代表,涉及隱私權,個人資料財產權與人際傳播形態變遷等議題。

技術變革是促成這一切實現的重要推手,包含資料交換的標準化以及應用程式交換的標準化。前者主要是 XML等文件交換標準的普及;後者指的是Web Service 的高度發展。前者讓某個網站的內容可以內嵌到其他網站,後者則是讓某個網站的功能模組可以內嵌到其他網站。

10年前,入口網站要取用某家媒體的內容,雙方必須經過程式開發與對接等繁瑣過程。現在,網站經營者把內容依照標準的RSS 格式開放出來任人隨意取用。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,內容交換的障礙一下子被抹平,內容在網路上的流通速度更加快速。

由Facebook首先提出的開放平台觀念,則是讓其他網站的應用可以內嵌到Facebook上。而MySpace 首先提出的個人資料開放,則是讓用戶可以把個人資料內嵌到別的網站上去。前者的模式是用戶一站購足,後者的模式則是個人資料可攜。

此外,許久以前就被倡議的,把不同網站的登入ID全部整合成一個,又重新變成熱門話題。我們迎來的將是更通透,資料更快速流通,網站間更加在內容與功能上整合的網際網路世界,影響到產業鏈的緊密整合,伴隨舊商業龍頭的隕歿及新龍頭新起,隱私議題的爭執等。

開放是一條不歸路,但它究竟要將我們帶向何方?(文:黃紹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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