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

鼎新電腦產學合作計畫-2012年校園菁英實習方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.10.25更新
一、適用期間:本方案適用鼎新電腦第二屆校園菁英實習方案及期間(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)
二、適用對象:全國大專院校研究所或大學應屆畢業生

三、實習期間: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6月15日(100學年度下學期期間)

四、鼎新提供學生實習內容:

以企業內職務工作實作訓練為主,含:
1. 實習職前訓練:例如,職場基本倫理、工作態度、實習工作規則…等。
2. 實習在職訓練:依實習職能屬性施予。
3. 實習結業訓練:例如,實習結訓報告…等

五、實習結束就業機會

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表現良好,經評核程序通過者,提供正職職缺錄用之機會;評核程序分為兩階段:第一階段為實習期間考核,第二階段為筆試與簡報(含口試)。

六、實習期間獎助金及保險福利
實習生經面試與測驗合格後參與實習;
(一) 每月獎助金-大學生部份:
  1. 具備鼎新軟體應用師證照者:每月獎助金金額$15,000元,發放方式為每月發放金額$10,000元,保留$5,000元暫不發放,所有保留金額至實習期滿一併發放,實習學生需全期實習期滿方能領取保留金額,因故提前結束實習者,不得領取。
  2. 未具備鼎新軟體應用師證照者:每月獎助金金額$10,000元,發放方式為每月發放金額$7,000元,保留$3,000元暫不發放,所有保留金額至實習期滿一併發放,實習學生需全期實習期滿方能領取保留金額,因故提前結束實習者,不得領取。
(二) 每月獎助金-碩士生部份:
  1. 具備鼎新軟體應用師證照者:每月獎助金金額$18,000元,發放方式為每月發放金額$12,000元,保留$6,000元暫不發放,所有保留金額至實習期滿一併發放,實習學生需全期實習期滿方能領取保留金額,因故提前結束實習者,不得領取。
  2. 未具備鼎新軟體應用師證照者:每月獎助金金額$13,000元,發放方式為每月發放金額$9,000元,保留$4,000元暫不發放,所有保留金額至實習期滿一併發放,實習學生需全期實習期滿方能領取保留金額,因故提前結束實習者,不得領取。
(三) 績效獎金:實習期間進行期中考核,期中考核後依考核結果發放績效獎金(上限$2000元)。
(四) 獎助金發放時間:為實習月份次月20日,發放金額依實際出勤天數核發,遇例假日提前一天發放。
() 實習期間保險與福利:實習期間為實習生投保團保(團保意外傷害及團保意外傷害醫療)、勞保(勞保不提勞退) 及健保,勞健保費自付額由實習獎助金內扣除。
七、應徵具備條件及應備妥資料

1. 限大學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(大四下學生/研二下學生)
2. 具備鼎新ERP/BI/CRM軟體應用師證照為優,請檢附證照影本。
3. 提供履歷自傳資料。
4. 提供在校三年成績單(研究所學生請提供大學及研究所現有成績單)。
5. 提供老師推薦函。
6. 每週實習天數為五天(週一至週五)。

八、實習錄用程序與測驗

1. 應徵實習者資料審查。
2. 進行公司職能性向測驗。
3. 進行邏輯測驗/專業測驗。
4. 經面試委員面試。
上述事項通過合格者錄取之。

九、實習生錄取配合執行事項

(一)實習生:經錄用之實習學生,需與實習單位(鼎新)簽訂實習契約,並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名。
(二)校方:簽訂實習單位(鼎新)與學校之實習合作契約。

十、預計實習時程(鼎新保留變動之權利,變動資訊請詳網站訊息公告,請密切留意)

網站訊息公告:http://www.dsc.com.tw/event/WB001924/WB00192401.html
報名網址:http://dsa.dsc.com.tw/survey3.asp

日期/期間

事項

2011/10/20~11/06

實習申請報名(網頁報名)

2011/10/20~11/11

學生履歷等應備妥資料投遞交付

2011/12/2~5

面談名單公告

2011/12/09、13 實習面談會(12/9台中、12/13台北)
2011/12/23 公告實習錄取名單
2012/02/01~06/15 實習期間(4.5個月)
2012/06/15 公告及通知留任錄取名單
十一、實習職缺資料參考

1. 實習地區: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(鼎新總/分公司)。
2. 實習職缺參考:
(1)服務工程師:客戶服務、系統維護、協助客戶ERP/ERPII系統使用、教導…等。擔任客戶產品線來電窗口之服務人員。
(2)軟體程式人員:程式撰寫、測試、除錯…等。(具備.NET、C#、C++、Java、資料庫概念、SQL語法使用...等專業知識者佳)。(3)行銷及行政人員:潛客市場開發、行銷活動企劃執行、協助主管控管行銷活動落實及商機控管、客戶管理、解決方案說明、客戶需求紀錄追蹤、文書資料處理及行政庶務工作…等。

十二、參考辦法及規則

學校參與鼎新校園菁英方案實施校外實習課程,應配合校外實習定義規劃,規劃內容請參照「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」標準施行之。

十三、其他注意事項
  1. 學校需為實習生辦理意外險投保事宜。
  2. 學校需完整與學生及學生家長溝通,瞭解實習目的及成效,降低雙方認知誤會。對實習生詳細說明有關校外實習規定及生活作息等注意事項,俾讓參加校外實習學生瞭解並遵循。
  3. 若遇實習生實習表現不良者,由實習單位會同學校處理之。
  4. 當實習生實習產生適應問題時,經輔導仍未獲改善時,得經學校同意,轉換其他部門繼續實習,若實習狀況不適應者,實習單位得結束該位實習生實習契約。
  5. 為落實計劃執行績效,實習單位配合實習學校老師訪視學生實習狀況,輔導老師需於訪視前三天通知實習單位;實習期間訪視除有特殊狀況,訪視次數原則上1次。
  6. 學校負責約束其選派之實習生,切實遵守實習單位工作及規定,並辦理學生意外保險及平安保險。
  7. 學校協助建立與學生及實習單位的溝通協調機制。
  8. 實習生實習期滿,實習單位發予證書。

*鼎新保留『鼎新電腦產學合作計畫-校園精英實習方案』內容變動調整之權利

(99學年度)校園菁英實習方案留任訊息,請參考網站:http://www.dsc.com.tw/event/WB001765/WB00176501.htm

*鼎新聯絡窗口:04-2305-4567
 北區(北縣以北與東部地區):分機4333 陳小姐
 中區(桃園至雲林):分機4298蔡小姐
 南區(嘉義至屏東與離島):分機4335朱小姐

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/鼎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/鼎捷軟件(越南)有限公司/鼎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

鼎新電腦(股)公司將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以妥善處理、利用本表所載之個人資料,並採取資料保護措施。您有權提出要求使用、更正、補充、刪除或封鎖這些個人資料,或提出反對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效行銷及/或接收特定或各類行銷資料。如有任何建議指教之處,歡迎來信通知我們。若您不願意再收到相關訊息,請連結取消訂閱

分享至PLURK 噗浪 分享至FACEBOOK 臉書

沒有留言: